法官人工有幾多?做法官有咩好同唔好?



法官係社會上被視為德高望重,但其實做法官都有不為人知既苦處。







        現今世界法系

在現今世界法系中主要分為 大陸法 及 普通法 

大陸法系的國家 
·      法官和律師是分開訓練;
·      在訴訟中會主動地調查案件,盤問證人和當事人,質疑證供的可信性,
·      是法律的守護人,主要目的在發現事件的真相。 

普通法系的國家 
·      法官和律師都是接受法學院的訓練,法官會從經驗豐富的律師和資深的法學院教授當中挑選
·      必須得到議會,立法機構的批准。
·      不會主動地調查案件,或盤問證人和當事人
·      尤如球證,確保控辯雙方有平等的發言機會,在聆聽雙方的理據後裁決由於採用判例法(反覆參考先例後作出判決)
·      法官不只是應用法律,其判決某程度會延伸了法律,所以普遍被認為是德高望重才能擔當的職位。


        法官人工
 
(extracted from TOPick)

法官人工雖然看似很多,但對比成功的大律師,卻遠低很多。


        法官荒

「法官荒」的情況非常明顯,單看案件審訊表,看見不少退休法官和裁判官的名字,司法機構要請退休法官「重出江湖」,意味上至高院、下至裁判法院皆缺少全職法官審案。

作為年輕一輩大狀,有很多原因影響轉做法官的意願,薪酬是重要考慮:「喺出面執業,一個成功大狀的人工一定比法官高。」以法官仕途的必經門檻「裁判官」職級而言,月薪約11萬至13.3萬元。雖然私人執業的收入相對不穩定,但仍比做裁判官優厚。

私人執業的「星級大狀」打一堂官司,收費動輒幾十萬元,遠超首席法官一個月所得。就以創下「天價」訟費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案為例,律師團隊費用累計下來,竟高逾10億元。


        律師對法官的橦景

儘管如此,讀法律的人大多抱有使命感,當事業發展到某個階段,自然就有回饋法律界的心:「做到法官,都係比較成功的大狀,私人執業收入自然更高。但當你人工去到某個數,就變得無咁重要,會諗讀法律的使命感」。執業8年的大律師譚俊傑說自己當法律學生時,經常研讀前人的判詞,亦會幻想有日成為法官,可以裁決重要的案件,寫出經典的判詞和法律解讀,這也是法律界的一貫傳統。


        法官的吸引不及不吸引之處

擔任法官吸引之處
·      權力和威信
·      擔任法官的榮譽
·      任期保障、工作穩定、穩定薪酬、退休金和房屋福利
·      服務社會,履行公共職責,特別是法制發展
·      有良好的工作與生活平衡


擔任法官不吸引之處
·      收入顯著減少
·      法官重返私人執業有限制
·      社交上的聯繫減少
·      缺乏自由和私隱
·      在職業生涯較後階段,經濟上有一定保障時才有興趣做法官


        寧可法官數目不足 不會降低要求

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強調法官除履行憲法責任外,更必須心存對社會的使命感,一些執業律師在事業達頂峯時,甘願接受大幅減少的收入,便證明他們志願的明證。而當中出任區域法院或以上的法官,須承諾在法官任期結束後,不再從事私人執業。但馬認為司法人員質素必須維持於高水平,雖然招聘法官,特別是高院原訟法庭法官十分困難,但寧可法官數目不足,也不能對法官質素的要求作出妥協。




Reference